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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生简章
发表日期:2015-08-12 阅览次数:6397 新闻来源:

一、招生对象

       报考成人高等教育的各类考生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起点本科、专科类招生对象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者。专科起点本科(简称专升本)招生对象应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

二、报名办法

       凡符合报考条件者,于八月中旬持本人身份证和有关证件到所在地的县(区)招生办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地点、方式以各地招生办通知为准,也可与学校设立的有关教学站联系。

三、考试科目

       高中起点专科理科类专业统考语文、数学(理)、英语;

       高中起点专科文科类专业统考语文、数学(文)、英语。

       高中起点本科理科类专业统考语文、数学(理)、英语、理化。

       专科起点本科理工类专业统考政治、英语、高等数学I;

       专科起点本科经管类专业统考政治、英语、高等数学II。

       各科的考试大纲和试题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制定,依据2015年版《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进行命题。

四、考试时间

       招生考试由各省统一安排,参加全国成人招生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为10月24日、25日两天。考试地点以各地招生办通知为准。

五、录取工作

       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原则,按各省招生办确定录取的分数线及有关规定,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教学方式

       ①函授学生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安排,在教学站组织下有计划地自学教材,参加面授辅导,完成各科规定的作业、实验、实习、设计等教学内容。

       ②业余学生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安排,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个教学环节的教学内容。

七、学习费用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费用由学生所在单位或个人支付,并于每学年初报到注册时付清。学生的书籍、邮寄、食宿、医疗、外出实习等费用均自理。

八、学历学位

       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和政审合格,按学制规定由学校发给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者,由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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